释义 |
法律分析: 期房抵押和担保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商品房预购人不转移对在建房地产或预购商品房的占有,将该期房作为债权的担保,到期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期房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