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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继承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
释义
    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如果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之前,或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后,在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此时次承担房屋为个人财产;如果继承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继承的遗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继承的遗产离婚时是否能分割是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区分情形,分别对待:
    1、一方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财产,因不可能相关规定的条件,因而全都属于共同财产。
    2、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应属于接受继承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儿媳有权分割老人房产吗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才能进行分割。房屋属于公婆拥有的不动产的,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婆死亡的,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配偶所继承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此时可以进行分割。有明确约定房产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即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财产人明确表示赠与。比如说婚前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各种费用因为其个人受到伤害的赔偿,因此配偶的另一方不能要求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其对此财产进行了动用,需返还或赔偿损失。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遗嘱或者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应当认为是对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从而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不享受其所得利益。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书籍等生活日常用品,涉及金额不大的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物品,但是金额巨大额如金银首饰不应包括在其内。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的财产如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生活补助费等,以及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均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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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6: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