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继承的房产是不是共同财产 |
释义 | 一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确定方式:如果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之前,或继承产生于结婚登记后,在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此时次承担房屋为个人财产;如果继承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且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继承的遗产离婚时能分割吗 继承的遗产离婚时是否能分割是情况而定。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区分情形,分别对待: 1、一方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财产,因不可能相关规定的条件,因而全都属于共同财产。 2、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应属于接受继承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儿媳有权分割老人房产吗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才能进行分割。房屋属于公婆拥有的不动产的,不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婆死亡的,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配偶所继承的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此时可以进行分割。有明确约定房产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三、离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即一方在婚前已经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财产人明确表示赠与。比如说婚前一方独自出资购买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各种费用因为其个人受到伤害的赔偿,因此配偶的另一方不能要求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其对此财产进行了动用,需返还或赔偿损失。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般来说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若没有明确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遗嘱或者合同中明确约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应当认为是对夫妻一方的继承或赠与,从而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不享受其所得利益。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衣物、书籍等生活日常用品,涉及金额不大的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物品,但是金额巨大额如金银首饰不应包括在其内。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的财产如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以及医疗生活补助费等,以及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等均应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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