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转让所得中可扣除的费用有 |
释义 | 财产转让所得中可扣除的费用有: (1)财产原值; (2)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一、财产转让所得合理费用包括哪些税费 1、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以转让财产取得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特殊规定如下: (1)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扣除的财产原值是指哪些 1、有价证券:其原值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2、转让债权: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应予以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计算公式如下:一次卖出的该类的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购进该种类债券买入价和买进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总和&pide;购进该种类债券总数量×一次卖出某一种债券数量+卖出的该种类债券过程中缴纳的税费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3、建筑物:其原值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4、土地使用权:其原值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5、机器设备、车船:其原值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6、其他财产:其原值参照以上方法确定。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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