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的定义及区别 |
释义 |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级别管辖按纵向划分,地域管辖按横向划分;级别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地域管辖根据当事人;级别管辖涉及不同级别的法院,地域管辖涉及同级法院的不同区域。当事人提起诉讼时,需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法律分析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有以下区别: 1、级别管辖是从纵向来划分的,地域管辖是从横向来划分的; 2、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进行确定的,地域管辖是根据案件的当事人进行确定的; 3、级别管辖应当涉及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我国目前的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而地域管辖涉及同级人民法院的不同区域,一般按照被告住所地确定地域管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也可以按照其他的标准确定管辖的人民法院。 当事人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须根据案件的情况确定级别管辖,确定由哪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然后再确定地域管辖,确定由何处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拓展延伸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定义、适用范围及区别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权限,根据案件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行划分,例如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等。而地域管辖是指法院根据案件发生地的地理位置进行划分,确保案件在合适的地区进行审理。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在于划分依据不同,级别管辖注重案件的性质,而地域管辖注重案件发生地。在实际应用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管辖原则,以确保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 结语 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划分,地域管辖则是根据案件发生地来划分。级别管辖涉及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而地域管辖涉及同级人民法院的不同区域。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需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以确保案件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管辖原则,以保证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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