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交房租房东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系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是根本性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锁门留置承租人价值相当于拖欠租金金额的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