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主要内容有:第一、内容要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同时,根据《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必须要有以下具体内容:首先,表明经受要约人做出的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次,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而非承诺。再次,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接着,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和报酬、方式、违约责任等,若导致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提出新的要约。最后,承诺必须要在要约期内作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