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的基本范畴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范畴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版权)、货源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与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如下: 1、无形财产权; 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 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 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 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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