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亡母在没遗嘱,父名下的房产儿女有一个不同意将房产过户到母亲名下,要怎样程序才可以? |
释义 | 遗嘱房产过户手续:先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再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但如果存在有其他继承人不配合或者有异议的情形,房屋继承人只能提起诉讼,待人民法院作出确权判决后再进行房产过户。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你好果男方死亡,房产还是男方父名下,该怎样继承? 夫妻一方去世,共有房产应当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遗嘱继承,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做不下来,打官司,遗嘱继承母亲已经同意给我的? 房产遗嘱继承需要的手续为: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继承人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遗嘱过户后,房产怎么过户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需要到居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的房产,母亲去世,父亲再婚,父亲要立遗嘱把房产指定我继承,需要怎么办? 继承房产需要满足的要求:如果是有留下遗嘱的,想要继承房产,则必须在遗嘱的房产分配里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的话,需要自己是房屋的法定继承人。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房产证的遗嘱怎样立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遗嘱应写明以下内容:1、写明立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遗嘱时间。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即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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