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谊行为是否会产生侵权责任 |
释义 | 一、情谊行为是否会产生侵权责任 1、有可能会产生。情谊行为致人损害是在行为人实施的过程中,其主观上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达到法律规定或者社会生活的一般原则所要求的注意程度,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发生。 2、情谊侵权虽有着其特殊性,但是在规则原则上,情谊侵权行为引起的责任问题依然必须建立在最基本的过错责任原则上,不能以补偿代替赔偿,混淆公平责任与公平原则,而是应该在坚持过错责任原则的基础上,对情谊侵权的行为人,根据约定责任排除及法定责任减免等方式来确定具体的侵权责任承担程度。 3、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人格侵权责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依法须具备的条件。各国民法对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尽相同。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即可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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