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征: 1、股东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的发行股票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 3、股东责任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就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得直接向公司股东提出清偿债务的要求。 4、股份公开、自由性 股份公开性、自由性包括股份的发行和转让。股份有限公司通常都以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开募集资本,这种募集方式使得股东人数众多,分散广泛。 5、公司的公开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必须向社会公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