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吗 |
释义 | 不动产属于固定资产。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而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1个会计年度。具体说来,可以将企业的固定资产划分为厂房、机械设备、车辆等。 不动产和固定资产的区别有: 1、时间限制不一样:固定资产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注意,这里强调了一个时间是使用超过12个月。不动产没有相关规定; 2、包括的内容不一样: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动产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 3、特点不一样:固定资产的价值一般比较大,使用时间比较长,能长期地、重复地参加生产过程。不动产有不可移动性、个别性、耐久性、数量有限性和保值增值性等。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 1、对固定资产要检查固定资产原值、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关注固定资产分类是否合理;详细了解固定资产使用状况等; 2、对出租的固定资产要检查相关租赁合同;检查各单位账面记录情况,检查是否已按合同规定收取租赁费; 3、对临时借出、调拨转出但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要求各单位收回或者补办手续; 4、对清查出的各项账面盘盈(含账外资产)、盘亏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工作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5、检查房屋、车辆等产权证明原件并取得复印件,关注产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抵押、担保等,检查相关取得的相关合同、协议; 6、对批量购进的单位价值低的图书等,如果被资产清查单位无法列示明细金额的,按加总数量清查核对实物,按总计金额填列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并注明总数量。 综上所述,从定义上看,只是领个词语的应用领域不同,同样的资产在法学中称为不动产,而当进行会计核算时成为固定资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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