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奖不领这叫违约吗 |
释义 | 中奖不领不违约。违约特征1、从主体上看,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即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点是由合同相对性理论决定的。根据合同相对性理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或承担某种义务,第三人如果实施了侵害债权的行为,虽然也发生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但第三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建筑隔音不达标属违约行为2、从前提上看,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有效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就不存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问题。所以,只有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才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和可能。3、从性质上看,违约行为就是违反了合同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其他义务,如注意义务、告知义务、照顾义务、忠实义务、说明义务等。4、从后果上看,违约行为导致了对合同债权的侵害。债权是一种相对权,它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切实、积极地履行合同义务,而违约行为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 什么叫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在不履行义务或者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需要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包括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或者修理、重作等责任。 什么叫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相对方合同目的落空的违约方的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债务,还不能称之为根本违约,只有当其迟延履行行为致使相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可将之称为根本违约。 什么叫违约金过高,如何判定违约金过高 违约金过高即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的情形,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这借贷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借贷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我国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主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确认是否有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且具体的约定内容由双方协商确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借款合同即可依法生效。 什么叫违约责任合同中为什么必须要规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也就是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合同规定违约责任的意义:1、通过设定违约责任,从而提高违约成本,迫使对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从而维持交易结果的可见性。2、通过违约责任的设定,在对方违约时将自己一方所受到的损失转移给对方,以保证自己一方不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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