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析保释与保险的关系 |
释义 | 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的区别在于:人保是由嫌疑人亲友担任保证人,财保是提供现金担保;人保保证人有监督和报告义务,财保不存在此类义务;人保保证人违反义务会受罚款,财保违法会没收保证金并收监羁押。两者不能同时使用,属于二选一。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时,执行机关应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重新确定执行派出所。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人保是嫌疑人亲友担任保证人,财保是提供一定的现金担保; 2、人保保证人有监督和报告义务,财保不存在此类义务; 3、人保保证人违反监督和报告义务的,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财保嫌疑人违法取保候审规定的,没收保证金,收监羁押。 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一般不可以同时用。两者都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取保候审中人保和财保一般不可以同时用,但也没有先后顺序,而是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属于二选一。 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在异地的,应当及时通知居住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变更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及时通知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由其重新确定被取保候审人变更后的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变更后的居住地在异地的,决定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该地公安机关,由其指定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原执行机关应当与变更后的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 拓展延伸 保释与保险:风险与责任的交织 保释与保险之间存在着深刻的风险与责任的交织关系。保释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在审判过程中暂时获得自由的一种制度,而保险则是为了在意外事件发生时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安排。虽然保释与保险在概念上有所区别,但它们在应对风险和承担责任方面有着共同之处。保释涉及到被告的人身自由和社会安全,而保险则关乎被保险人的财产和利益。在两者的交织中,风险与责任相互影响。保释的决定可能会受到保险公司的考量,而保险公司也可能会在承保时考虑被告的保释状况。因此,深入理解保释与保险之间的关系对于维护社会公平和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结语 取保候审人保和财保的区别在于保证人身份和保证方式,两者一般不能同时使用。取保候审是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配合侦查、起诉和审判,不逃避和妨碍司法程序。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后,应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若居住地变更,执行机关应重新确定居住地派出所,并与原执行机关进行工作交接。保释与保险存在风险和责任的交织关系,两者在应对风险和承担责任方面相互影响。深入理解保释与保险的关系对于维护公平和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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