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对于保险标的所遭受的意外损失或者风险事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保险标的所遭遇的事件已经属于合同中明确排除的风险,保险公司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标的所遭受的意外损失或者风险事件,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事项,应当与所保险的风险有直接关系,且应当事先明确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本合同所保重大疾病仅限于合同约定的疾病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以下情形所产生的责任:(一)合同约定以外的疾病;(二)被保险人故意伤害自己或者他人;(三)被保险人明知有可能患病而仍然投保;(四)被保险人在未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治疗的情况下,擅自采用非医疗机构或者未经医疗机构批准的药品、药物治疗等方式治疗,或者未按照医生的嘱咐服用药物等。 综上所述,如果红斑狼疮这个疾病已经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但是,如果保险合同中没有明确排除红斑狼疮这个疾病,则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