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答医疗事故的预防有哪些 |
释义 | (一)建章建制,各种规章制度要建立起来。这个规章制度一定要根据本院的实际情况,本科室的实际情况来制定,不要套搬人家的。千万不要提过高的要求,要以大家能做到的为准,不要盲目地往高写,没用的、执行不了的不要写进去。一定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规章制度。 (二)提高诊疗护理技术。技术高了医疗事故发生率低,从目前全国情况看,大医院纠纷多,事故少,小医院事故多。 (三)认真履行告知义务。“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当中应如实地向患者或其近亲家属告知病情,新的《条例》还把这一条丰富了。告知包括三项内容:①病情,②治疗措施,③风险。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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