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债人不接电话找不到人,债权人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欠债人。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如果有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可以将其列为被告;有一般责任保证人的,若欠债人不履行判决,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