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报到证即使过了有效期也是可以进行报到的,它的作用依旧存在,但是超过该时间后是不能进行报到证改派、补办的,报到证共有2个期限: 报到期限和自身有效期限。 报到期限是指在报到证签发规定的时间期限内,需到就业单位报到的时间期限,这个期限一般为1-3个月,依各地区情况不同而定。 一般在这个期限内毕业生到报到证上注明的地点报到即可,主要是为了集中报到和管理,超期也没有关系。 法律客观: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分为就业指导、收集发布信息、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制订就业计划、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派遣、调整、接收等阶段。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要举办或校际联办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高等学校在毕业生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中起主导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