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 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一、订立代书遗嘱时要满足什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代书遗嘱是否需要进行录音录像 代书遗嘱不需要录音录像。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