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鉴定危房的标准是: 1、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对危房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1、受理申请;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状况;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市、县 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供鉴定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