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委托他人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应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被委托人只能是近亲属。方法是,由本人书写委托书,加盖本人手印,然后交给近亲属,由近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开具即可。委托书上应写明开具户籍证明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