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狭义上讲,高价值专利是指具备高经济价值的专利。 很多情况下,具有高市场价值或潜在高市场价值的专利之所以没有体现出高经济价值,可能是因为一些客观或主管因素造成的迟滞,比如战略时机上的考虑。因此,从高价值专利的筛选上讲,广义的将高(潜在)市场价值专利和高战略价值专利的并集视为高价值专利是可取的一种方式。 对于高价值专利的筛选和培育来说,如无特殊考虑,高价值专利是指的广义的概念,即高(潜在)市场价值专利和高战略价值专利的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