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当事人认为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违法、不公正、不当行为,可以提出对法官主观判断的异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对审判人员的回避、认定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等方面的行为提出异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当事人对法官的回避、认定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等方面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宣判前提出。”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申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诉对于证据的认定、证据的采信以及法律适用等法官主观判断性问题,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提出异议。” 总之,当事人可以在适用法律、认定证据、适用程序等方面提出对法官主观判断的异议,但需要注意提出异议的时机和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