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人在工地突发心梗老板有责任吗 |
释义 | 视情况而定。 在你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的的前提下:你的情况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算工伤。 1、患职业病的(需要鉴定报告来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老板应帮助你去医院看病,在突发的疾病如不能证明是1、2的情况下,对于你的突发疾病,老板对此并无过错,因此不用承担责任,但应提供协助。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单位应当在30日内或者工人本人或近亲属就可以在1年之内亲自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的结论明确后,一般情形下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由社保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没有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如果工人突发疾病的情形无法认定工伤的,公司原则上不用承担工人的医疗费。但如果公司没有给工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那么就要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医疗费,赔偿给工人。 因此,工人在工地上突发疾病,作为工作单位,从公平原则来看,工地负责人应该对工人的合理损失给予一定的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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