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部门可以成立公司吗 |
释义 | 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以用国家资产代表政府出资成立公司,但是地方政府不可以直接成立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地方政府主要是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不具备这项职能,即地方政府具有法人资格,但不能成为股东,因为做股东是投资、经营,地方政府没有投资与经营的职能,只有行使管理职能,地方政府若要投资,是以国资公司的名义进行,或是其他国有投资公司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四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六条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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