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王某的行为是否已经达到了“严重”的标准,取决于行为本身。如果员工存在玩手机行为,但其本职工作和任务最终还是完成的,并没有让公司受到影响的,显然没有达到严重的程度。单位可以及时提醒或者口头警告予以改正,如果是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那也可以召开职工大会进行批评教育以及重新强调公司的规章制度,而不应选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