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新乡市生育津贴咨询电话
释义
    

法律主观:
    


    新乡 生育保险 产假 待遇: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新乡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 女职工 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 工资 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2: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