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具体指什么? |
释义 | 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表和特定机关工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被选为代表和特定机关工职人员的权利。举例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和特定机关工职人员。 法律分析 选举权指选民依法选举代表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工职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指指选民依法被选举为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工职人员的权利。举例说明如下:1.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表机关代表,如全国人大代表2.选举或被选举为特定国家机关工职人员,即法律规定的由选举产生的工职人员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特定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人员。 更多相关服务: 拓展延伸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法律保障及实施措施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在民主社会中参与政治的重要权利。选举权指的是公民通过投票来选择自己的代表,参与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被选举权则是指公民有资格成为候选人并争取担任公职。为了保障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法律设立了一系列的规定和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确保选举程序的公正、透明和平等,禁止选举舞弊和贿选行为,保护选民和候选人的权益,提供必要的选举信息和宣传渠道,设立选举监督机构等。通过这些法律保障和实施措施,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以充分实施,确保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 结语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权利,通过投票选择代表,参与国家事务决策。法律设立了保障措施,确保选举公正、透明、平等,禁止舞弊和贿选。保护选民和候选人权益,提供选举信息和宣传渠道,设立监督机构。这些措施确保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充分实施,促进公民政治参与和民主制度有效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八条 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四十二条 选民如果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2020修正):第九章 选举程序 第三十七条 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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