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营业执照需要的证件材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3、证件相片一张;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5、法律依据:《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股东、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7、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8、公司章程;9、股东会决议;10、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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