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合并一般来说涉及以下内容: 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 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 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 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 6、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