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合同有效。房产没有过户,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没办过户但若房屋买卖合同满足条件是有效的。买卖双方自愿,并立有契约,买方已交付了房款,并实际使用和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只是买卖手续不完善的,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但应着其补办房屋买卖手续。 因此当事人之间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后,没有办理物权的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问题。一般情况下,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这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对方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子过户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的产权证; 4、登记原因证明材料,如因买卖而过户,为买卖合同; 5、需要的其它材料。 二、房子过户的流程为: 1)确认产权。 2)签订买卖合同,交付定金,但定金并不是直接交到房主手里的,而是交给中介公司保管。 3)拿到购房合同后,带上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写银行贷款申请表,由银行进行审批。 5)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前往房产交易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