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效力 |
释义 | 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 因为按照规定,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因为卖方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的规定: 1、无权处分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买卖合同经过了所有权人追认了,或者签订合同的无权处分人获得了处分权了,则该合同有效; 2、如果没有经过所有权人追认也没有获得处分权的,则合同无效; 3、如果合同最终认定无效的,则只要买受人构成善意取得,就不能要求善意第三人返还财产,权利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索赔。 买卖合同的规定: 1、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2、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综上所述,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按照规定,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因为卖方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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