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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释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方共同出资设立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X万元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其他权利列举)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其他义务列举)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其他职权列举)。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第十七条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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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