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客运线路经营权转让的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转让客运班线经营权。作为客运经营者,对客运班线只享有一定期限内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受益权,而无处分权,是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转让客运班线经营权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21: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