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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过户登记证书编号怎么查
释义
    法律分析: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证件名称不同房产证名字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名字为《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里面还有一个二维码,市民通过手机扫描后即可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还有防伪功能。2.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是国土资源部。3.权证编号不同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4.颁证词不同房产证颁证词:根据《国宪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房产证在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 “房屋坐落”、 登记时间”、 “房屋性 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 “土地状况”等信息。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 ” 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 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 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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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8:5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