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结婚证需什么材料 |
释义 | 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是: 1、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登记结婚。 一、夫妻离婚后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夫妻离婚后,再婚的,就不需要结婚证了。夫妻再婚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要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为: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还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再婚的,离婚证就不需要了,只要把结婚登记的证件和材料带齐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了。 二、只有身份证可以办结婚登记吗 只有身份证不能办结婚登记,因为《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登记结婚需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三、婚姻登记办理假的违法吗 用假资料登记的婚姻属于违法行为,去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