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为:主刑是针对主观人身;附加刑针对客观权利;主刑具有主观唯一性,所以只能有一种主刑单独使用;附加刑具有客观不确定和多变性,所以可以单独和联合使用。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一、主刑适用有以下规定: 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行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也不能在附加刑独立适用时再适用主刑。 二、附加刑的适用有以下规定: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这些附加刑既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罚金、没收财产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即时执行,驱逐出境、剥夺政治权利在主刑执行完毕后执行。 以上就是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的区别”的全部回答,总的来说,主刑只能单独适用,而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随主刑附加适用。具体的适用还是要结合具体的案件。 《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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