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行政处罚会留档案吗 |
释义 | 不予行政处罚会留档案。虽然公安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属于行政处罚类案件,因此仍然适用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程序。属于一般治安案件的档案保存期限为30年。一般和重要的区分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认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1、出于精神状况的原因,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2、出于行为人年龄的原因,即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该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3、 出于对行为情节的考虑,即行为人行为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并 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4、由于期限原因而免于行政处罚的,即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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