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烈士的子孙后享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烈士子女享有以下待遇: 1、抚恤金:烈士抚恤金是指对烈士家庭成员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资助,由国家出资给予补助; 2、优待金:烈士遗属优待金是指对烈士遗属的生活和教育等方面的资助,由国家出资给予补助; 3、医疗优待:享受烈士医疗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医疗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免费医疗、优先就医等; 4、教育优待:享受烈士遗属教育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教育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减免学费、发放助学金等; 5、就业优待:享受烈士遗属就业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就业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优先录用、减免社保等; 6、住房优待:享受烈士遗属住房优待,即对烈士遗属在住房方面的特殊待遇,包括优先配租、优惠购房等。 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 1、在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牺牲的; 2、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 3、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4、在执行武器装备科研试验任务中牺牲的; 5、其他牺牲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综上所述,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符合征兵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 【法律依据】: 《烈士褒扬条例》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