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调和借用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借用和借调的区别在于:程序不同、性质不同、时间长度不同,且借用和借调的人员工资均由原单位承担。 一、程序不同 1、借用一般是不走人事程序,并且不会在档案中保存记录。 2、借调是要走人事手续,在借调人员的档案中是有所体现。 二、性质不同 1、借用,是指特殊情况下,被借到别的单位临时工作一段时期。 2、借调比借用正式一些。 三、时间长度不同 1、借用一般是临时情况,一般是短期的。 2、借调是长期的。 借调单位属临时性质,在完成某事工后即行解散。为免整个计划皆交由临时员工进行,部份人员会由不同部“借”到借调单位工作,直至事工完成,各借调员工会返回原单位工作。 借用学籍和冒名顶替有何不同 所谓“冒名顶替”,主要指冒名者篡改自己的身份信息,将其篡改为被冒名者的信息,进而达到顶替他人上学、求职的目的,导致他人无法使用该身份信息入学、求职。 而“冒用学籍”则显然不像“冒名顶替”那样恶劣。也就是说,冒用者只是在他人已经放弃学业的前提下,“借用”了他人学籍档案,相关分数还是自己考取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说冒名者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姓名权,而不宜武断地称其侵犯了被冒名者的受教育权。当然这不代表“冒用学籍”行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其仍然应承担一定法律责任。 借调如何转为正式调 借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转为正式调的。借调人员分三种: 1、行政单位借调的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拔到副处级以上干部才能自动转成行政编制,并转为正式人员。 2、行政单位借调的行政编制人员,只需要将编制由调出单位变更到现在单位即可。 3、事业单位借调的事业编制人员,只需要将编制由调出单位变更到现在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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