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餐饮服务的提供者应当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及时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 法律客观: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