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前赠与协议是否视为遗嘱? |
释义 | 生前赠与协议不能视为遗嘱。遗嘱是指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个人财产,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赠与协议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虽然两者在财产转让方面相似,但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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