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对方未知的情况下私自对财产进行变卖。未经对方许可私自办理房屋。与他人串通,伪造莫须有的债务,以此来获得配偶手中原本应得的财产。产权变更手续。因赠送的财产难以辨别取证,所以暗中把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赠送给他人来达到获取更多财产的目的。直接带走记在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总的来说,婚前财产划分时发现对方有变更共有财产的嫌疑,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