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奖励的标准是 |
释义 | 大学生当兵实施奖励的标准如下: 1、服义务兵役期间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为每月850元,第二年为每月950元; 2、服义务兵役期间,大学生士兵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具体标准为按我省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 3、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 4、学费补偿:入伍服义务兵役两年,可获得每学年最高6000元的标准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 大学生征兵条件标准和要求如下: 1、年龄条件;2020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2、文化条件;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大学毕业生和理工类大学生入伍; 3、身体条件;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具体条件要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 4、政治条件;热爱中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条件要符合《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待金根据省份的不同、参军年限的不同、以及各地的政策也有所不同。但是总体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八条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第三十九条 学员完成学业达到军队培养目标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军士。 第四十条 学员未达到军队培养目标或者不符合军队培养要求的,由院校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发给相应证书,并采取多种方式分流;其中,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学员,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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