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老年人进行社会救助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从制度上进一步扩大和保障了老年人可以获得的社会救助范围。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组织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者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老年人社会救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最低生活保障。国家主要通过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生活救助。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及时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考虑到贫困老年人在医疗、保健、照顾等方面存在特殊需求,故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采取“分类施保”政策,给予重点照顾。 特困人员供养。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区)级人民政府确定。 医疗救助。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采取下列方式: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补助。医疗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救助资金情况确定。 住房救助。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住房困难标准和救助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确定。 临时救助。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流浪乞讨和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作了专门规定。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逐步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护理需求。 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给予护理补贴。 第三十一条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供养或者救助。 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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