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户口在异地,如何解决读书问题? |
释义 | 学籍是学生在某学校的法律身份,全国已建立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异地户口孩子需征得对口学校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学手续。本地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报名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需提供身份证明、就业或居住证明,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就读。流动人口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人员,不包括省辖市内中心城区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法律分析 一、学籍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异地户口孩子读书怎么办 必须先征得对口学校的同意接收接见,转学籍就读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具体咨询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 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 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 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结语 学籍是学生在某学校的法律身份,全国已初步建立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于异地户口的孩子,需要征得对口学校同意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手续办理转学。同时,本地户籍儿童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报名入学,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则需提供身份证明、就业或居住证明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入学。流动人口的教育入学应以公办学校为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展托育、学前教育事业,办好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母婴室、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培养和培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七章 参与社会发展 第七十一条 老年人有继续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鼓励社会办好各类老年学校。 各级人民政府对老年教育应当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加大投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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