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的重疾险不赔血管瘤,是否可以购买额外的附加保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如果保险公司在重疾险中规定不赔血管瘤,则无法在该保险产品中获得相应的保障。但是,可以通过购买额外的附加保险来获得针对血管瘤的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发生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责任。” 2.《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不得无故拒绝承保、无故拒绝赔款,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和要求。” 3.《保险条款通则》第十五条:“保险人不承担的责任,在保险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保险人不得在保险合同中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或者免除其责任的条款。” 因此,如果重疾险中规定不赔血管瘤,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不承担血管瘤的赔偿责任。但是,被保险人可以在购买附加保险时,选择针对血管瘤的保障,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险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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