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相关的制度和文件规定精神,除了退休后要享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之外,在岗职工或是退休职工死亡之后,还要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死亡待遇主要包含了含了两项内容。一是丧葬补助金,二是抚恤金。作为缴纳了养老保险的在岗职工死亡以后除了享受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外,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资金可以由家属继承,包括本金和资金利息;作为退休职工死亡的,也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部分,也可以由家属继承并一次性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