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什么等方面 |
释义 |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保密法》的作用: 1、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保密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方针、原则,为保密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2、划清了国家秘密与非国家秘密的基本界限,确立了确定、变更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法律程序; 3、为完善中国保密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提出了统一要求,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保密规章制度奠定了基础; 4、明确了泄密法律责任,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和量刑标准,为及时惩治犯罪和准确打击泄密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武器; 5、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中国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确立了中国保密工作部门的地位,为其依法得使职权提供了法律保证。 保密协议没有保密费合法。 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八条 国家对在保守、保护国家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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