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海口市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生活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