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抵押物被占用后,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抵押物并解除抵押。如果债务人不能返还抵押物,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抵押。 法律依据: 1.《担保物权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抵押物被占用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返还抵押物及其收益,或者请求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拍卖、变卖抵押物的,有权先受偿。” 2.《担保物权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可以协商解除抵押”。如果债务人不同意解除抵押,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抵押。 3.《担保物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债务人不再需要向抵押权人履行其对抵押财产的债务;拍卖、变卖抵押物后抵押权额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债务人应当承担。” 总之,当抵押物被占用后,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解除抵押。但具体的解除方式和责任分配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